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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作者:adminzhao 2018-03-15 11:18:01 1919 来源: 滨州医学院官网

一、学校简介

       滨州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省应用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现有滨州、烟台两个校区,占地1589.5亩,主校区位于山海相拥,风光旖旎的“十大宜居城市”之一烟台。

      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学第一,质量至上”的办学传统,秉承“仁心、妙术”的校训精神,落实“一个战略目标、一体两翼的战备布局和五个战略支点”的发展思路,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硕士研究生、留学生16800余人,已为社会培养75000多名各类医学及医学相关人才,得到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成绩;2013年,在全省高校中率先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学校现设有14个二级学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药学、康复治疗学、特殊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等29个本科专业(方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临床、基础、口腔等10个“泰山学者”设岗学科,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校开创了我国残疾人高等医学教育的先河。2012年招收首批视障学生,填补了我国医学院校本科层次视障生教育空白。面向蓝黄经济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现有校本部教职工1086人,其中专任教师678人,教授109人,副教授332人,博士、硕士学位人员844人,聘有院士4人;有“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2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6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15人,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卫生系统杰出学科带头人(泰山医学家)和青年重点科技人才3人、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优秀教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6人、科研创新团队1个;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0人,烟台市“双百计划”9人。

      学校拥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滨州附属医院是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急救中心。烟台附属医院填补了烟威地区省属大型医疗机构的空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滨州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5.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滨州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影印件)发送至发送到有关邮箱。应聘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及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照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操作技能、表达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三)考核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