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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2020-2022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通告

作者:朱 2020-03-17 18:54:25 270 来源: 互联网

按照省、市关于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17〕44号)、《中共博兴县委办公室、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博办发〔2018〕3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2020-2022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选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根据县委、县政府在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实际工作需要,选聘有关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中法律实务工作者,经考察、公示等程序,聘任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

二、选聘标准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经验的法学专家;

(四)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司法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且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律师未受过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身体健康,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登录“中国•博兴”网站(http://www.boxi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博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申请表需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单位证明(意见)等能够证明本人符合入选条件材料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比对后退回)。

(二)初审。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拟定入选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名单,由县委、县政府批准。

(三)公示。经初审后,拟入选人员名单通过“中国•博兴”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县委、县政府正式向社会公布法律顾问人员名单,并颁发聘书。

四、其他事宜

(一)工作方式及费用支付。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各法律顾问工作领域和特长,以电话、信函等形式指派为县委县政府重大案件研讨、项目咨询、方案论证、行政诉讼、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评估、合法性审查、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等提供法律服务。县委、县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费用。

(二)严肃报名纪律。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三)建立更新退出机制。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原则上定期组织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对聘期内新申报人员通过评审的,增补选聘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对聘期内复核不符合要求的,聘任到期后不再继续选聘。

(四)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25日。报名人员须提交《博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2份(含电子文档)和有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博兴县行政中心315室

联系电话:0543-2395612

电子邮箱:bxxfyb315@163.com

邮政编码:256500 

附件:博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

                           中共博兴县委办公室

                           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